“销量第一”之类的广告活动是否违法?市场监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5-12-13 10:15
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广告引证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在广告中,一些经营者以“量身定做”的研究报告为“萝卜坑式引文”的依据,人为制造“第一”、“第一”等噱头;一些经营者采用“大词吸引眼球,小词否定”等方式,突出商品或服务的卖点,同时大幅弱化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不良信息。这些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强化竞争“介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他们需要受到更多监管。征求意见稿详细阐述了“广告摘录内容”和“引证引证”的概念、广告摘录内容必须遵守的一般原则和合规要求;回应是否公众举报的“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等广告用语属于非法使用绝对用语;明确了摘录广告中广告经营者的身份和法律责任。 (新华社) 编辑:吴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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