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负责人的副手不知所措,他亲自交付了商品
栏目:公司资讯 发布时间:2025-06-23 10:25
6月17日,深圳市的巨石地区政府发布了一份“调查报告”,该报告“ 4.14”,巨石Matian Sun Road(Songbai Road-Nanshi Road)汽车站设置项目的一般物体罢工事故”。调查报告表明,在2024年4月14日,在Sun Road的公交车站(Songbai Road-Nanshi Road)的一般对象袭击事故发生,位于葡萄式区Matian Street的安装项目,该项目杀死了一个人,直接经济损失近260万元人民币。意外调查的事故是Matian Sun Road(Songbai Road-Nanshi Road)意外地认为,公共汽车安装项目是供应商未能努力执行安全管理和工人非法运营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据说,据说该项目建设部门是深圳广告区的局,而通用建筑承包商是深圳市Tion Engineering Co,Ltd。;专业的分包商是深圳蓬奇机械和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汽车站的供应单位是广东·奥伊斯(Guangdong Aizhuo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Ltd)。涉及的汽车站单元是广东昌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中包括深圳Yuetong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一般建筑承包商,成立于1993年。它是深圳特殊区建筑工程集团的成员,主要是在土木工具建筑业中参与土木工具建筑业的企业。注册的商业资本为5亿元和深圳天治(集团)有限公司,报告导致伤亡是由于事故在2024年4月10日左右拆除玻璃表演期间的不均衡和处置,Hu Songbo,Hu Songbo,Hu Songbo,Hunzhen Dongchi Company,Shenzhen Dongchi Company,他们正在与Zheng Xiaorui and the Project yu yu and yu and yu and the Project and yu and yu and yu and yu and yu and yu and yu and yu。Hu Songbo和Guangdukong Aizhuo Company于4月13日(星期六)或4月14日(星期日)。但是,在4月13日,广东·奥伊斯霍(Guangdong Aizhuo Company)的副总经理刘扬翁(Liu Yongjun)安排了Liu Guangyuan从事其他工作,双方都没有提供工作。 4月14日,Liu Yongjun带领该团队在不认识深圳Yuetong公司和深圳Dongchi Company的情况下运送货物。事件发生时,包括Liu Yongjun在内的五名工人手动从放置眼镜的A形框架上手动装载了大片眼镜。所涉及的车辆停在水平(南北)中间的前部和公共汽车站的旋转西部,两侧都较低。汽车货车车厢在事故侧面略微涉及,这是由于事故中的重型货物而在事故道路上的低土地上,即,A形框架略微倾斜到事故的侧面。操作员卸下两个固定的A形框架和TH之后在事故中,大型玻璃皮带,两个操作员站在汽车上大玻璃的两侧,用手抓住玻璃杯。目前,框架中的大玻璃很稳定。当一侧的操作员用双手将最宽的玻璃握住时,A形框架内部的三个眼镜立即落入事故中,并将操作员分开的Basor的外部碎片朝向Liu Yongjun,并准备将玻璃连接到地面。公共安全跟踪视频屏幕截图的宽度为1810mm,长3800mm,重量为150kg。 Liu Yongjun站在中间的不安全位置,没有时间躲藏起来,并覆盖着一块立即倒下的大玻璃。在避开了地面上的另外两个工人之后,他们对玻璃的大片段并不感到兴奋,然后倒了。在安全安全监视视频的屏幕截图之后,来自广东王公司的凯尔斯(Kers)在4月14日13:21派遣了120辆救护车去营救。在13:39,该患者被送往西医院进行紧急治疗。 15:15,病人在救援后死亡。事故杀死了在刘东翁的人。根据“企业员工伤亡统计经济损失的统计标准”(GB6721-1986),事故调查小组指出,事故造成的经济直接损失近260万人。确定公司责任的确定未正确执行。行政事故小组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是不安全的人类行为。 Liu Yongjun处于不适当的位置,很容易丢弃眼镜,并且存在物体罢工的风险。第二个是问题的不安全状态。事故的道路发生很高中间(南北方向)和两侧均低。事故中涉及的货运框架中的玻璃很重,事故侧面是汽车车舱的NCAS;将物体绑住后,没有采取固定的步骤,并且有被扔掉眼镜的风险。同时,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是由于对广东·奥伊斯(Guangdong Aizhuo)公司的安全负责。 According to th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th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team put forward the following opinions on the determination and investigation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responsible persons and units related to the accident: (1) It is recommended that the person responsible for the exemption from being held accountable, Liau Yongjun, the person in charge of the production safety work of work of Guangdong Aizhuo Company, and the engineering operator involved have a weak safety awareness, failed to identify当场的安全危害,并处于不适当的位置,镜头很容易扔。因为他死于这次事故,所以建议他被排除在责任之外。 。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第21条第5条的规定,以及管理熊发生此事故的责任。建议深圳市的紧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第95条的基本规定对行政处罚。 。他的行为违反了第41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第2款的规定,并负责发生这一事故。这是临时深圳市(Guangming District)的紧急事务管理局正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第114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制裁。 (iv)在专业分包单位调查深圳市政公司事故期间发现的其他问题,所涉及的建筑项目的运营将能够潜入广东昌乔公司,没有劳动建设资格。建议根据相关法规将广告区的建筑和工程局处理。南部大都会每日(NDDAILE),n视频报告Nandu·Wancai Society记者Sun Yang 编辑:Shu Meng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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